集团新闻

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利工民续签工资集体协议

2014年04月02日

    2014年3月26日上午,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,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劳动保障部《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》及《广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的精神,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,利工民公司在本部会议室召开2014年工资集体协商会议,协商续签《企业工资集体协议》。利工民常务副总经理吴伟麟作为行政方首席代表,党委副书记、工会主席张少萍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出席会议。
    3月28日下午,职工方代表张少萍主席向职工代表介绍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,对上一期工资集体协议完成情况进行回顾,讲解了本期协议主要内容,并向职工代表宣读了工资集体协议草案。张少萍主席指出,利工民公司遵循“工效挂钩”的原则,把维护企业的长远利益和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,通过签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这种契约的形式,保证职工收入水平逐年增长,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工作热情,使企业能够健康、和谐、可持续地向前发展。因此,行政方和职工方的共同目标是一致的,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把我们的企业做大做强,建立有效激励约束的机制,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,合理调整企业内部分配关系,确保工资分配规范有序。 
    最终,经企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了《企业工资集体协议》草案。
    效益是企业的生命,也是职工利益的源泉,通过续签工资集体协议,确立了企业效益与职工工资同步增长。这不仅可以强化职工的责任意识,还可以提高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,从而达到利工民企业与职工“双赢”的效果。

(利工民综合办公室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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